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领条件:
1.在本县行政区划内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为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年内提出补贴申请。
二、申请材料:
1.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2.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表》
三、申请方式
1. 方式一(线下):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2. 方式二(线上):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3. 方式三(帮办代办):各级各部门全领域帮办代办员提供“帮办代办”。
四、办理流程
1. 一次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企业和培训机构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申报或网上申报。
2. 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现场或系统中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发放补贴,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改后再申报。
3. 一书承诺:业务办结完成后,填写办结告知单,业务办理完毕。
五、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核查(勘验)和问题整改时间
六、收费标准
1. 费用标准:无
2. 收费依据:无
七、咨询途径
1. 电话咨询:2399078
2. 窗口咨询:人社局二楼一号窗口
八、办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