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申领条件:
1.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的,给予每年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含高等院校在校生),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
2.经培训后,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初次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58号)收费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照鲁价费函〔2016〕58号文件执行。
3.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经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申请材料:
(一)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1. 居民身份证
2. 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3. 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
4.《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
(二)培训机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 居民身份证
2. 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3. 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
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表》
三、申请方式
1. 方式一(线下):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2. 方式二(线上):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3. 方式三(帮办代办):各级各部门全领域帮办代办员提供“帮办代办”。
四、办理流程
1. 一次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企业和培训机构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申报或网上申报。
2. 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现场或系统中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发放补贴,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改后再申报。
3. 一书承诺:业务办结完成后,填写办结告知单,业务办理完毕。
五、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核查(勘验)和问题整改时间
六、收费标准
1. 费用标准:无
2. 收费依据:无
七、咨询途径
1. 电话咨询:2399078
2. 窗口咨询:人社局二楼一号窗口
八、办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