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一、申领条件:
登记注册领取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以后,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招用人员名单、签订的劳动合同
3.近三个月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
4.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
5.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方式
1.方式一(线下):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2.方式二(线上):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3.方式三(帮办代办):各级各部门全领域帮办代办员提供“帮办代办”。
四、办理流程
1.一次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企业和培训机构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申报或网上申报。
2.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现场或系统中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发放补贴,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改后再申报。
3.一书承诺:业务办结完成后,填写办结告知单,业务办理完毕。
五、审批时限
即办即结,不包含现场核查(勘验)和问题整改时间
六、收费标准
1.费用标准:无
2.收费依据:无
七、咨询途径
1.电话咨询:2399106、2399092
2.窗口咨询:人社局二楼一号窗口
八、办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